以案释法:地板渗水网上找补漏 一通操作后报价“惊人”

发表时间: 2024-03-20 03:18:42 来源:工程案例

  云南普法,举案说法,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伍女士家在威远街115号有一套老房子,10月末的一天,老房子里两平米不到的卫生间地板忽然出现渗漏水的情况。为此,伍女士的母亲在网上预约了维修师傅前来进行防漏修补。可是当对方一通施工下来,最终给出的报价让伍女士不能接受。

  伍女士说,由于自己当天不在家,修东西的人上门后,全程都由自己的母亲负责对接。她母亲通过百度就搜索防漏补漏这种内容,然后当时就跳转出一个带电话的链接,拨打过去后实施工程人员就上门来了。根据伍女士母亲描述,,当时,当天上门来的是一男一女,修东西的人没有做任何检查,就是看了一下渗漏水情况,表示防水补漏需要对卫生间地板钻孔注胶,使用的胶水是他们自己的产品,出于赶快修补漏水的考虑,伍女士的母亲终究是按对方说法同意完成维修施工。不过就在结账时,费用有点惊人最后总共花了6700元,伍女士说,维修后的地板没有再大面积漏水,但目前还不确定是不是完全解决了漏水问题。针对费用过高,她多次找对方协商,对方最终同意退还3000元费用,但表示后续没有售后保证。记者随后拨通了当时上门的修东西的人电话了解情况,这名修东西的人解释,他们是专做防水补漏施工的个人团队,不归属任何公司。当时在施工前,也是征得了伍女士母亲同意后才进行的操作。对于伍女士提出的退全款,对方表示不接受。

  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买上门服务前,如何做才能最大限度规避损失风险呢?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是有明确规定如何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其中,消费的人在购买上门服务前,一定要对商家的主体信息进行确认。消费者跟平台或是商家确认上门维修的主体信息,目的是明确与消费之后出具发票的主体一致,这样在出现纠纷时,可对诉讼主体进行明确。服务人员到现场后开始维修前,消费者可先行要求其就维修费用、维修部位、所需维修时间等重要信息进行初步评估,并对此进行记录,如后期发生纠#该项措施可以很好地为广大购买的人留存证据,明确以上几点重要信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消费者有效规避损失风险。但如果确实发生了纠纷,消费者也要冷静对待,一方面与涉事商家进行协商,另一方面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平台投诉反映,或是走司法途径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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