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人持水泥预制块砸死人逃跑被判

发表时间: 2023-08-07 12:49:13 来源:水泥盖板

  因母亲与人争持打斗,为不让母亲吃亏,一男人捡起水泥预制块砸向被害人使其重伤致死。随后逃跑多年。近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成心伤害案子进行了宣判,对被告人林某以成心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1999年3月22日正午12时许,被告人林某的母亲王某在寻乌县澄江镇东门街一修理店见被害人廖某后,便向其讨取债款,两边产生口角、扭打。随后,被告人林某闻讯赶到现场,并与被害人廖某用拳头相互殴伤,后被大众劝开。被害人廖某心中不服,从地面上捡起水泥预制块朝被告人林某等人扔去,未击中。被告人林某见状便捡起预制块朝正在折腰捡预制块的被害人廖某头部扔去,被害人廖某被扔中后当即倒地昏倒。被告人林某等人随即将被害人廖某送往寻乌县澄江卫生院抢救并于当日晚转入寻乌县人民医院抢救,被害人廖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下午4时许逝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廖某系被钝器暴力作用于右额颞部致颅骨骨折、硬膜外血肿逝世。被告人林某在1999年3月22日晚送被害人廖某到寻乌县人民医院后畏罪逃跑,于2011年12月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以为,被告人林某在防卫过程中,其强度显着超越必要极限,并造成了一人逝世,其行为属防卫过当,构成成心伤害罪,但依法应当减轻处分。案发后,被告人林某及家人能活跃抢救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分;被告人林某归案后能照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分;其家族能活跃补偿被害人家族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体谅,可酌情从轻处分。综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