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铁新城德馨路(二期)道路新建工程电力项目

发表时间: 2024-01-30 22:20:34 来源:亚娱体育app官网下载

  浙江高铁新城德馨路(二期)道路新建工程电力项目(招标编号:BDZB(WB)2023-032)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金华市一、招标...

  本高铁新城德馨路(二期)道路新建工程电力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自筹资金797.5300万元,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001高铁新城德馨路(二期)道路新建工程电力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3日08时45分到2023年04月28日16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为高铁新城潘里路道路新建工程电力施工项目,项目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后审的方式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BDZB(WB)2023-031

  2.1工程概况:新敷设电缆长约995米,新建12孔管道长210米,2m*2.5m电缆井17座,2.5m*

  3.0m电缆井26座,1m*1m电缆井2座,2.5m*3m人孔井1座,环网箱基础2座。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取得电力监督管理的机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

  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实施工程单位原因引发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实施工程质量事故,未出现重大实施工程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实施工程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或金华市或经济开发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浙江高铁新城德馨路(二期)道路新建工程电力项目(招标编号:BDZB(WB)2023-032)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金华市一、招标条件本高铁新城德馨路(二期)道路新建工程电力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自筹资金797.5300万元,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对外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附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高铁新城德馨路(二期)道路新建工程电力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高铁新城德馨路(二期)道路新建工程电力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有一定的要求:详见附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3日08时45分到2023年04月28日16时30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09时30分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09时30分七、其他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高铁新城潘里路道路新建工程电力施工项目,项目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后审的方式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BDZB(WB)2023-03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新敷设电缆长约995米,新建12孔管道长210米,2m*2.5m电缆井17座,2.5m*3.0m电缆井26座,1m*1m电缆井2座,2.5m*3m人孔井1座,环网箱基础2座。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3工程地点:高铁新城片区2.4招标控制价:5645200.00元2.5工期:60日历天2.6质量目标: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取得电力监督管理的机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4)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实施工程单位原因引发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实施工程质量事故,未出现重大实施工程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实施工程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或金华市或经济开发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联系人:李工电话:邮箱: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公益西桥城南大道大厦1座1210室 邮政编码:1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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