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完工项目再招标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

发表时间: 2024-03-08 04:24:10 来源:亚娱体育app官网下载

  核心提示:将已完成的污水管网工程一并打包,重新公开招投标,以此申报国家专项资金,用于补贴镇政府财政。这一做法,不仅浪费政府的人力、物力,造成国家资金流失,更容易在基层形成欺上瞒下的不正之风,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垫江县澄溪镇,坐落于重庆市东北部,凭借良好的区位优势,享有垫江“南大门”的美称。近年来,澄溪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投入城镇建设,城镇档次不断的提高,城镇面貌焕然一新,接连获得全国重点镇、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重庆市重点“中心镇”“十大创新型小城镇”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镇”等一系列荣誉。

  “如果没有国家专项资金补贴,单靠镇政府财政,澄溪的城镇是建不起来的。”按照澄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鞠彬的说法,澄溪镇逐步实现小城市化的资金主要是依靠国家专项资金。

  国家专项资金从何而来呢?记者调查发现,2012年8月,澄溪镇政府将2011年通过合法招投标、现已完工的两个污水管网工程更名,与即将进行的污水管网工程一并打包,重新公开招投标,以此申报国家专项资金,用于补贴镇政府财政。这一做法,不仅浪费政府的人力、物力,造成国家资金流失,更易在基层形成欺上瞒下的不正之风,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多年来,澄溪镇坚持“高起点规划、大手笔建设、快速度集聚”的发展的策略,已经逐步构建起“五纵五横”的城镇道路骨架、全县乡镇第一条商业步行街和一系列独具风格的城镇小区。而污水管网修建项目,作为城镇综合整治项目之一,也被提上澄溪镇的重要议程。

  2012年6月21日,一则关于“垫江县澄溪镇镇区污水截流干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公告登载于重庆市招标网上,新敷设全长8611.6米污水管道、总投资约700万元的工程面向社会公开对外招标。公示注明招标人为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

  7月,经过公开竞标,重庆龙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建公司”)以6554611.59元的标价,成为项目中标人。

  “有6800多米的污水管道,我们之前已经建好了。”8月初,澄溪镇市政建设办公室陈主任通知龙建公司商谈施工合同事宜,却告知其中标时说好655万余元的工程,实际工程包干价才245万,工程量缩水了近63%。

  根据《垫江县澄溪镇镇区污水截流干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显示,澄溪镇政府与龙建公司约定的工程规模为DN600污水管道长度为6890.85米、DN800污水管道长度为1720.75米,各类污水检查井共计309座,污水跌水井两座。签约合同价共计6554611.59元。

  “施工合同背后还有一份秘密协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澄溪镇政府有意夸大工程量,并与龙建公司签订表面的《施工合同》,都是为骗取国家的专项资金作准备。8月初,为平息龙建公司的不满,澄溪镇政府还与其私底下签订了一份“秘密协议”。

  记者在该人士提供的《协议》上看到,根据澄溪镇污水管网项目招标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有差异的真实的情况,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协议。

  《协议》约定,龙建公司施工地段仅为澄溪镇滨河路跳登桥沿河道至土桥,安装DN800HDPE(双壁波纹管)管道,施工长度为1732米内,工程实行总价包干,包干价款为245万元。

  然而,《协议》要求,龙建公司仍按6554611.59元的中标价完善相关施工和检测等资料及项目审计、决算需要的别的资料。相应的招标代理费、招标服务费、工程保险费、质监费等,根据双方各占比例分摊。施工工程量范围外部分资金的税金由澄溪镇政府按7.048%缴纳给税务部门。

  同时,澄溪镇政府需按施工工程量以外金额的3%,作为管理费,交付龙建公司。

  “污水管网项目是经过镇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的,但协议签订都是委托分管领导负责。”对于这一“秘密协议”,鞠彬表示不太清楚,因为此前的《施工合同》等都是由分管市政建设的干部签订,正巧该干部已外出,而专门协调该项目的市政建设办公室陈主任到外地学习,近半个月不在政府办公。

  “都是污水管网建设,只是一部分先建而已。”鞠彬称,在澄溪镇此前的城镇建设中,污水管网就已经修建了一部分,但没有申请国家资金补贴,工程款由镇财政垫付。现在又需要建设污水管网,就干脆把此前的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并纳入,以“澄溪镇镇区污水截流干管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名义公开招投标,从而申请国家专项资金。

  “单靠镇财政资金,哪来那么多钱?”对于已完工项目重复招投标,鞠彬不以为然,认为都是污水管网工程,一起招投标很正常。并称:“镇上的白改黑工程也是这样,先建了,政府垫付,之后还不是要申报国家资金。”

  此前完成的污水管网工程量多大?耗费资金有多少?鞠彬并没有给出确切答复,只向记者提供了其中一份《施工合同》。

  该《施工合同》显示,2011年4月19日,澄溪镇政府将“澄溪镇正大街、澄溪大道污水管网工程”发包,工程采用600MM钢筋混凝土管,建设污水管道全长3014米,合同价为818579元。

  根据此前澄溪镇政府与龙建公司签订的《协议》,整个澄溪镇镇区污水截流干管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标价为6554611.59元,而龙建公司实际施工工程的包干价款为245万元,剩余资金达410余万。即使除去2011年4月19日签订的工程量和工程价,仍有3876.85米的污水管道工程量和328.6万余元的工程款模糊不明。对此,鞠彬以分管干部不在、没办法提供其他合同为由,未能提供相关资料。

  “为民而写的一本好经,让歪嘴和尚给念歪了。”在澄溪镇,当地多位村民如此形容镇政府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一事。

  国家专项资金是国家用于重点建设项目和支持地方项目的专项资金,是国家拉动内需使财政资金合理配置,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其显著特点是专款专用。但在其管理和使用的过程中,部分单位和部门却采取不同方式和手段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任意变更用途,使其不能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这样一些问题,一方面成了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和土壤;另一方面,严重扰乱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造成资金流失,影响经济的发展。

  根据调查显示,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采取很多方法非法套取国家资金、对专项资金进行挪用或挤占,这类问题占专项资金违纪的80%以上,成为资金流失的主要“漏洞”。

  如何遏制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不正之风?有有经验的人指出,这要建立阳光透明的资金运行方式,堵住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过程中的漏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有效地遏制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违纪行为。其中有两点最重要,一是建立阳光透明的资金运行方式。国家专项资金要真正发挥作用,就应该主动地接受社会的监督,应通过阳光透明的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更广泛的监督,以确保专项资金落实的真实性,让资金在舆论监督中迈向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纪检、检察、劳动部门等相关单位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要通过组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督查组,开展严格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的阳光发放进行严厉的程序把关,对资金的使用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核,并把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真正的从源头上杜绝不法行为,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把有限的专项资金真正用到生产、建设项目中去,切实发挥专款专用的效能,有力地保障国家专项资金安全、廉洁、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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