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办好网上曝光平台-推动放管服 改革在身边

发表时间: 2024-04-02 08:00:23 来源:新闻中心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开发区朱村主任朱峰是如何挥霍、侵吞村集体财产百余万元;是谁在包庇、纵容这样的村干部 我们是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开发区朱村的村民,在去年8月份9月份我们多次向上级领导反映了以下我们村的实际问题。当时安排兰陵县开发区相关领导来处理调查,不知开发区是如何包庇、袒护朱峰的。此事不了了之。在提出的反腐问题的大环境、大形势下,开发区应该严肃处理此事,而不应该这样纵容严重违纪的村干部。不知开发区哪位人员在支撑充当朱峰的保护伞,如此下去他将更加为所欲为。 2012年7月,山东兰陵县经济开发区朱村集体财产剩余297万余元。9月份由朱峰代理村主任以来至今两三年的时间村集体财产所剩无几,再加上现有村收入的征地补偿返还款、计划生育返还款、农村养老保险返还款等共计400余万元,这些老百姓的血汗钱都去了哪里?曾屡次向兰陵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领导反映无果,只能让开发区有关部门处理,给予账目公开。但开发区始终不予理睬,不敢公开。不知是为何原因?领导的天下,能这样乌烟瘴气吗?党的基层工作能容得下这种蛀虫吗?不为民办实事中饱私囊也就罢了,如此的挥霍能不引起民愤吗?领导下的队伍难道就用这样的土匪吗?是谁给了他这么大的权利?以下是2012年7月份以来朱峰任村主任贪污侵占公款的真实的情况:1、2012年10月份高继富食品加工厂征用我们村的土地时,朱峰利用职务之便将麦地补青改为蒜地补青,麦地补青1500元一亩,蒜地补青8000元一亩,蒜地麦地差额6500元,将麦地改为蒜地两户共计3.37亩,从中获取差额两万四千元被朱峰侵占。2、2013年6月县水利局扶贫我们村泄洪地沟工程中经测量需要95节直径1.5米*2米的水泥管,价格是每节320元,而报账时则按每节380元报账,并多报10节共105节,从中获取一万元谋于私利,剩余4节1.5米*2米*380元计1520元由朱峰私自卖掉。3、2013年6月县水利局扶贫我们村330米水泥路造价11.9万元,后由朱峰挪用村集体财产14余万元进行修路。扶贫款到账后直到2014年10月份未安账,扶贫款不知去向。4、2013年春天我们村一事一议上报开发区,修东街地沟用款10万元,经验收合格上级拨款10万元。先期由朱峰挪用村集体财产10余万元做修复。上级拨款到账后直到2014年11月份未安账,此款不知去向。5、2012年翔地制管厂、荣庆物流两个厂子向我们村返失地费7990元、2013年返1.2万元、2014年返1.8万元三年共计3.799万元,此款未安账不知去向。6、2014年环境污染大清理上级补助款,每人10元,补助1.3万元左右未安账。7、2014年秋天开发区完小扩建,占我们村3.6亩土地,这块地实际已被高继富食品加工厂所买为我们村修田间路所用,后来开发区完小扩建又被朱峰卖给完小,一块地被卖两次,卖地款被朱峰侵占。7、我们村卖给万泉液化气站、永晟机械有限公司的土地包括荒地、路河不清不白,糊里糊涂。8、2003年秋至2004年春,朱峰利用行贿、欺骗等手段,把时任的村主任田玉山贿通,他们将村集体土地8余亩协议(私自)改成4亩,当时征用土地实际价格1.2万元每亩,4亩土地只付给村集体2.5万元,承包至今。9、自2012年8月至今,朱峰每月本人花费公款都在四五千元左右,请问一个农村干部干什么一个月能花销这么多。朱峰自2012年8月担任村主任以来,大事大坑、小事小捞,村里每办一个项目都由自己去做,从中弄虚作假,谋取暴利,欺上瞒下,以招商引资的名誉建设小区,欺骗群众,坑害投资商(调查走访投资商)。以上就是我们村民在2015年8、9、10月份多次向上级领导反映的问题,在去年一年多的时间里直没有给予我们回复,在今年2月26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开发区纪委给与我们回复,我们反映的以上事实经过开发区纪委的调查,没有一项属实的,全部都是不属实,在这方面能看出,他们工作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包括回复的内容上前后矛盾,不调查,不落实,我们在8、9、10月份三次以不同的内容进行反映,在今年2月26日回复的内容竟然是去年8月份的材料,只是结尾换了日期,就这样的工作态度怎能帮群众办事。下面我们将印证的证据,证实如下:当时我们反映的第2条,2013年6月县水利局扶贫我们村泄洪地沟工程中经测量需要95节直径1.5米*2米的水泥管,价格是每节320元,而报账时则按每节380元报账,并多报10节共105节,从中获取一万元谋于私利,剩余4节1.5米*2米*380元计1520元由朱峰私自卖掉,回复我们时讲账上就是这样报的,没有错不属实,不调查不落实按帐查怎么能查出问题。本条搜集证据如下,2013年6月,我们村前卞车路北修一条东西泄洪地沟,长约125米,及本村东西中间路居民门前修路需用20节水泥管,共预计95节,当时购买时的市场价格是320元一节,而朱峰报账时则按每节400元,带钢筋的水泥管9节(当时市场价格380元一节)按480元一节报账,每节100元*9节=900元,并且多报10节,共计105节。(事实95节报105节),施工结束后还剩余4节被朱峰私自卖掉,本次侵占剩余4节*320(当时的市场价格)计1280元,每节多报80元*105节计8400元,多报10节*400元计4000元,光这次就侵占了村财产计14580元,按报账的计算还多,(实际应用水泥管的数量,村前用60节,本村东西中间路用20节,南湖地前共用11节,共计91节,还多报10节,共报105节)以上事实证据现场作证。当时我们反映的第7条,我们村卖给万泉液化气站、永晟机械有限公司的土地包括荒地、路河不清不白,糊里糊涂。给我们的回复是已入账,永晟机械厂征地21亩,万泉液化气站第三次征地15.426亩,发放失地农民15.8亩,不属实。这条在回复上更能够准确的看出前后矛盾,没落实没调查,我们反映的是荒垮及路沟的款的去向,单纯征的土地是15.426亩,发放到失地农民的地亩数已超过卖地总数,即15.8-15.426=0.374亩,那么荒垮路沟呢,账目中并没有这项,万泉液化气位于我们村东南河东,这地方自卞车路南至冷库北共计260米长,路到河堰是10米左右,一条东西田间小路及一条东西水渠,这样计算荒垮大约在4亩左右,按当时征地价格2.8万元一亩,补清1500元每亩2.95万元,4亩荒垮大约在11.82万元左右,这项款在我们村账目里根本没有这项收入,那么这笔款去哪里了?关于我们反映的第6条,2014年秋天开发区完小扩建,占我们村3.6亩土地,这块地实际已被ADFD食品加工厂所买,为我们村修田间路所用,属集体土地,后来开发区完小扩建又被朱峰卖给完小,一块地被卖两次,卖地款被朱峰侵占,开发区给我们回复,村账目上未安帐,不属实。这块地是我们村的集体田间路3.6亩,当时ADFD食品厂征用我们村的地,把我们田间路堵死,后又用征完的地,为我们村修田间路用,这路一直未通,后学校征用本村村民的土地,村民的条件是以地换地,朱峰就用我们这集体田间路的地卖给了学校,学校又将这块地给了村民,回复是学校一次性补给村民20万元,并给村民这块地,村没有账目,不属实,那么村集体的地是哪个人可以随便送人的吗,到底卖了多少钱侵吞为己有。关于我们反映第1条,2012年10月份ADFD食品加工厂征用我们村的土地时,朱峰利用职务之便将麦地补青改为蒜地补青,麦地补青1500元一亩,蒜地补青8000元一亩,蒜地麦地差额6500元,将麦地改为蒜地两户共计3.37亩,从中获取差额两万四千元被朱峰侵占。开发区纪委回复人员说,在开发区的合同上没错,不属实,是的为什么不看村民的合同呢。关于我们反映第8条,2003年秋至2004年春,朱峰利用行贿、欺骗等手段,把时任村主任的田玉山贿通,他们将村集体土地8余亩协议(私自)改成4亩,当时征用土地实际价格1.2万元每亩,4亩土地只付给村集体2.5万元,承包至今。开发区纪委回复朱峰私占土地不存在,有合同,合同上有承包费8万改为四万(小写8改为肆),并给予了解释,说是因为有大坑大洼才改的,给我回复不属实。 经我们了解当时的村委在场人员朱纪民及群众得知,并不存在什么大坑大洼,当时在贾庄司法所公证时,按钱的百分比收取公正费,就是为了逃避公正费收才将8万改为肆万的。还有反映朱峰自2012年8月担任村主任以来,大事大坑、小事小捞,村里每办一个项目都由自己去做,从中弄虚作假,谋取暴利,欺上瞒下,以招商引资的名誉建设小区,欺骗群众,坑害投资商(调查走访投资商),2015年8月开始在村内乱搭乱建铁皮,乱钻井眼每个巷子都钻,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现在铁皮是歪的歪,斜的斜,各个巷子的井眼也不见踪影,搭建铁皮,钻井眼是为民造福吗,还是另有企图?包括不是本村的地方也搭建上了铁皮,这铁皮又花掉村的多少资金,开始了解不是村出资,后来经了解全是村集体的资金,关键能为群众起到什么作用。还有其它条回复的情况就不再列举了。在回复的情况上能够准确的看出,他们是漏洞百出,就这样铁的事实有现场为证(不可磨灭的证据),都调查不属实,可见有关人员包庇纵容这样蛀虫程度,特别是现在中央提出三严三实和的情况下还是继续纵容包庇,望领导看到此信后能调查落实,铲除蛀虫,还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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