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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城县2020年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的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 2024-06-26 11:34:00 来源:检查井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20〕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8〕4号)、《南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南委办发〔2018〕25号)和《浦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浦委办发〔2018〕15号),2020年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项目已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县改造、建设基本任务数0.6万户。为确保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项目任务的落实,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
为确保到2020年底全县所有行政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以及《福建省卫健委 农业农村厅 住建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2020〕17号)和《浦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浦委办发〔2018〕15号)目标要求,依据2019年底四部门农村户厕改造联合摸底调查的结果,确定各乡镇(街道)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任务数(详见附件1)。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2020年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为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和南平市浦城县生态环境局共同配合开展。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按上述要求,把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分配到村居的任务数以及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负责人及联络方式报送县卫健局。
根据我县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工作的实际,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户厕建设技术方面的要求(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19〕667号),我县农村户厕改造建设主要是采用三格式和下水道水冲式2种类型。
(一)三格式户厕。人口较少的村庄和分散的农户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可采用三格式户厕。根据《GB19379农村户厕卫生规范》和《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三格式户厕的三格化粪池有效容积不小于1.5m3,第一池到第三池容量的比例为2:1:3,第一池应安装排气管,每一池应留清掏口,需还田施肥的要从第三池取粪水。盥洗灰水不得接入三格化粪池,三格化粪池尾水排入田地、林地、山地消纳吸收,不得直接排入沟渠、水体。
(二)下水道水冲式户厕。有条件的村庄农户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可采用下水道水冲式户厕。下水道水冲式厕所粪污应先接入化粪池,再接入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化粪池可参照《03S702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图集》、《02S701砖砌化粪池》、《09BSZ3-1 玻璃钢化粪池图集》、《CJT 489-2016 塑料化粪池》等标准图集建造。下水道水冲式户厕允许盥洗灰水直接接入化粪池,同时要切实做好后端与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衔接,厕所粪污不得随意排放。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2020年是我县“厕所革命”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县农村户厕改造建设关键的一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职能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实事办好、办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把抓好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建设作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的重要工作来推进落实,职能成员单位互相配合,把政策措施定好,把工作力量配强,把任务分解下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户厕改造建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推进和审核把关;协助落实改造、建设的验收与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规划设计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农村改厕与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部门协作,提升工作质效。坚持农村户厕改造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一体推进,县卫健局牵头,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和生态环境局共同参与,组织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项目的实施、检查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农村户厕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做好户厕的建档立卡、台账和使用管理、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发放等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和补助。县住建局负责提供农村户厕改造施工的技术上的支持,指导做好城镇污水管网与户厕后端的衔接工作。县生态环境局指导做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备与户厕后端的衔接工作。
(三)做好资金管理,切实保障权益。2020年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项目省级财政补助标准600元/户、市级财政补助标准300元/户,县级财政按600元/户安排配套资金,共计1500元/户。户厕改造补助资金应用于三格式户厕和下水道水冲式户厕化粪池的改造建设。同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的支持。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应在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全部拨付到位。由农户自行施工的,验收合格、经农户签字后方可领取补助资金;统一委托施工的,双方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项目进度、技术方面的要求、工程质量以及付款方式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要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应通过乡村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各乡镇(街道)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任务数之外,确属农户旱厕改造需求,经报县卫生健康局、农村农业局备案后,可同等享受1500元/户的户厕改造资金补助。
(四)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项目月报制度,从4月开始,每个月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农村户厕改造建设进度报送县卫健局(报表样式见附件2);进度报表应调度到户。建立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台账制度,各户厕改造项目乡镇应加强农户改厕的台账管理,填写台账管理表格,有条件的地区应实行信息化管理(台账样式见附件3);同时逐户建档,逐户落实,确实掌握农村户厕改造建设进度。
按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要求,每月15日、30日报送“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汇总表”中有关的6个项目内容(“标准户厕”4项、“污水治理方面”的“三格式化粪池”项和“村容村貌提升方面”的“旱厕”项)。
时间节点1:3月底前,各乡镇完成本底数据的复核和历年台账的清理、归档。在此基础上,于4月10日前将辖区各行政村建设任务分配表上报县卫健局。
时间节点3:5月底前,以乡镇为单位,完成年度总任务的60%以上,年度总任务在300户以下的乡镇100%完成目标任务。
时间节点4:6月20日前,全面完成年度任务,乡镇工作小组完成验收;6月30前,卫健局组织完成抽查复核。
(六)加强检查指导,确保项目质量。将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工作纳入绿色发展考评,不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落实整改措施。每月1日前向县卫健局报送上一季度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各乡镇工作小组对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建设进行逐户验收;由县卫健局牵头按特殊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把实事办好办实。